第166天:你活得像奴仆?还是像天父的儿女?(加4章)

阅读经文:加拉太书第4章

背诵经文:“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加4:8)

猪有一个习性,就是无论洗多干净,它都喜欢跑回泥坑里打滚。猪,不会珍惜干净的身体,因为它无法真正体会干净对它的意义,它也无法真正体会被洗干净的喜乐。

在《彼得前书》第2章,使徒彼得说,那些经历罪得赦免,却又甘愿回到罪中,继续享受罪中之乐的人,就跟猪一样无知和愚昧。在《彼得后书》2章22节,他说:“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这话在他们身上正合适。”(彼后2:22)

在哪些情况下,我们也会犯类似的错误呢?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已经被拣选成为神的儿女,但是,我们却依然活得像个奴仆。在《加拉太书》第4章,保罗不断提到作儿女与作奴仆的区别。例如:

在《加拉太书》4章1节,他说:“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在《加拉太书》4章7节,他说:“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

在《加拉太书》4章8-9节,他说:“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加4:8~9)

在《加拉太书》4章28节,他继续说:“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加4:28)

在上述经文中,保罗不断地提到作儿女与作奴仆。那么,“作儿女”与“作奴仆”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作奴仆”,指的是加拉太人依然受律法的束缚,依然企图靠着遵行律法得救。“作儿女”,指的是加拉太人已经因为耶稣得着儿女的名分,已经因信称义,不需要再靠着遵行律法得救。

具体而言,加拉太人信主以前,崇拜异教诸神,并且像现在的佛教一样遵守所谓的黄道吉日。那时,他们是给这些偶像作奴仆,被这些偶像捆绑。当保罗把福音传给他们,他们从这种偶像的辖制中脱离出来,恢复自由。

他们也明白,从此以后,他们不再是奴仆,而是儿子。可是,当耶路撒冷的假教师带着律法主义的教导来到加拉太,他们很快就被欺骗,诱惑了。他们开始像犹太人一样,“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加4:10)

换言之,他们已经开始和法利赛人一样,开始谨守所有犹太人的节期,例如新月节,逾越节,住棚节等等。过去,他们遵守异教的黄道吉日。现在,他们又要遵守犹太教的黄道吉日。保罗说,这是作奴仆,这是愚昧和无知的。

菲力·莱肯在他的注释书里说:“任何一个以遵行特殊节期为本的宗教都是愚昧落后的,因为它把宗教变为一套规矩,把信神变成履行义务,而不是接受神的恩典。……我们整个民族的属灵基调就是隆重庆祝一些重大节日,而不是强调每天为基督而活。甚至还有很大一批人认为,他们所有该为神做的,就是在圣诞节和复活节到教会去。

亲爱的弟兄姐妹,你身边有没有人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圣诞节和复活节来一下教会,就说自己已经信主了?他们只是圣餐周来教会领一下圣餐,就说自己已经信主了?或者你自己是不是也这样想,以为自己每年52周都来参加主日聚会,就以为自己已经信主了?

亲爱的弟兄姐妹,参加圣诞节和复活节聚会不能使我们得救,每个月都参加圣餐聚会,每周都参加主日聚会也不能使我们得救,只有信靠耶稣基督才能够使我们得救。只有我们每天真实地相信耶稣,倚靠耶稣,顺服耶稣,才能表明我们是已经信主了,是神的儿女。

换言之,我们不能靠着每年参加52次主日聚会,一次不落得救;我们也不能靠着拼命地读经,拼命地祷告,拼命地服侍得救。虽然聚会、读经、祷告、服侍都非常重要,但真正使我们得救的,不是这些,而是相信和顺服耶稣基督。

就像浪子回头中的那个大儿子,他不可能借着为父亲殷勤地服侍得救。他越关注自己所作的,他就变得越自义。他必须学会认识爱他的父亲,并且在父亲的爱中,学习爱他的父亲。

企图靠着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敬虔称义的基督徒,依然活在奴仆的重压下。因为当他发现自己无法遵守节期,当他发现自己不再能够拼命读经、拼命祷告时,他就感到绝望。在这个时候,他不仅会怀疑自己有没有得救,他也会开始怀疑神。因为在所有的这个过程中,他并没有把上帝当成他慈爱的天父,而是把上帝当成一个赏善罚恶的审判官。

然而,保罗告诉我们,所有因信称义的人,都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加4:28)作儿女与作奴仆最大的区别,在于作儿女的,相信那位爱他的天父,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看顾他,保守他,带领他。

因此,当一个人真正明白自己作儿女的身份,当他发现自己不再渴慕读经和祷告,当他发现自己不再渴慕属灵的事,当他发现自己陷入属灵黑暗期的生活,他不会感到绝望。他不会担心自己会被弃绝,因为他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相反,对自己是神儿女的确信,对天父爱他的确信,给他源源不断的动力,促使他在属灵的黑暗中向神呼求。

就像浪子回头中的那个小儿子,他犯罪得罪了父亲,他放纵情欲,浪费资财导致自己走投无路。可是,在这种绝望中,他想起了父亲,他就一步一步往家里走。

这就是作奴仆和作儿女的区别。作奴仆,会让人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越来越绝望;但是,作儿女,却会让人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依然带着盼望向爱他的天父呼求。因为儿女真正相信的,不是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能力,而是父亲的爱。

例如,我在没有钱的时候,我不会觉得自己很废物,很无能,我会开口向我爸妈要,因为我是我爸妈的儿女。同样,当我们真正相信自己是神的儿女,那我们无论经历什么,我们都会走向神,而不是远离神。

犹大和彼得是两个例子的代表。犹大,出卖了耶稣;彼得,何尝不是发毒咒起誓,三次否认耶稣呢?但是,在没有能力遵行神话语的时候,犹大是感到绝望,就出去吊死了。彼得则出去痛哭,彼得的痛哭,表明他对耶稣的爱充满了深刻的认识。彼得的痛哭,表明他知道自己亏欠了主耶稣的爱。在整个过程中,犹大不再相信耶稣对他的爱,彼得却依然能够清晰感受到耶稣对他的爱。这就是作奴仆和作儿女的区别。

这样,当我们重新读《加拉太书》第四章的经文,我们就能够有全新的体会。使徒保罗说:“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加4:8~9)

在两次“作奴仆”之间,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他们是“被神所认识的”。(加4:9)在《加拉太书点燃福音爆炸力》这本书里,提摩太·凯勒牧师说:“认识,不仅是在智识上知道;认识某人的意思,是与那人进入个人性的关系。保罗这样说:因此,重点不是你对神的心意和爱,而是神对你的心意和爱,那才是让你成为基督徒的原因。……神已经把他对我们的爱安放在耶稣里。

归根究底,我们不是要像没有安全感的奴仆那样,企图靠着遵行律法,讨神喜悦;我们遵行律法,乃是因为我们已经被神喜悦,已经被收纳成为神的儿女。求主怜悯我们,使我们脱离作奴仆的生活,活在真正的自由和喜乐中。我们一起来祷告:

根据经文祷告:

慈爱的阿爸天父,我们感谢你,感谢你借着耶稣基督把我们从奴仆的状态中拯救出来,使我们可以因着你成为天父的儿女。你是发慈悲的父,你是赐各样安慰的神,成为你的儿女,是我们今生最大的祝福。求你让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不再作律法的奴仆,而是真正经历作你儿女的自由、释放、满足和喜乐。如此仰望祷告,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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