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应当”爱你吗?

神所立的约有什么好处?神说明祂的约是这样的:我要作你的神,你要作我的子民(创十七7-8)。神乐意与我们建立关系。祂确实应许亚伯兰将有数不清的后裔,和一块可安居的土地;但他最终只得看见这些应许的初熟果子,不得见全数的果子。亚伯兰所领受、且亲身体验到的应许,就是祂与神的关系。若你对这项好处不觉惊喜,那你就没有真正体会神的意思。你还以为自己能自由选择所服事的对象。你的思考模式仍是由自己担任面试官,审核神能否胜任工作:“若我决定让神作我的神,祂应当会很高兴;这不就是祂的目的吗?”

但是,创世记截至这一章为止,都在传达一件事:因为犯罪,所以没有“应当”这回事了。在伊甸园里,人原本与神有很亲密的关系。后来却因为罪的缘故——我们每个人都极想要掌握自己的生活,为自己决定是非对错——我们再也无法靠自己蒙神悦纳了。回到伊甸园、回到神面前的道路上,有基路伯持火剑阻挡(创三24);只有神才能吩咐守卫让开。

该隐的问题就在这里:他认为,无论他心里的态度如何,神都应当悦纳他献上的祭物。神的职责就是要悦纳祭物;祂无权选择要悦纳谁或不悦纳谁——这就是该隐的想法(参创四)。建造巴别塔的人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以为,只要同心协力建造雄伟的塔楼,就能靠自己回到神那里。他们心里骄傲,认为这座塔将通达天上(参创十一4)。他们会出其不意地来到神面前,让祂吓一跳——神应当会接纳他们。今天大多数人仍有这种想法:只要我过正派的生活,大部分时候都尽可能地善待人,神就应当接纳我——毕竟这是神的职责。

其实正好相反;若我所能依靠的就只有我自己的义,那么我丝毫不可能在神面前蒙恩。这或许就是基督教信息里最令人难以接受的部分:好人不会自动回到天堂。事实上,让我们远离神的,不只是我们的罪,更包括我们的义——我们想尽办法取悦神,好让祂亏欠我们。因此,基督徒不仅要为罪悔改,也要为自己最美好的义悔改。

这就是为什么妓女、毒犯、失败者,比富裕且有名声的人更愿意接受福音。这些人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没有什么可以给神的。而你呢?你的生命可曾到一种地步,使你认为自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献给神?你是否明白神并非“应当”爱你?你是否明白,祂施恩给你实在是奇妙?你若不明白这点,你就不曾明白基督教的核心信息。你也不曾明白神喜爱将浊水变为美酒,将硬土变为肥沃的葡萄园。使徒保罗是这样陈述这项原则的:“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一27-29)

在这一课,亚伯兰必须从失败中学会。从创世记十六章结尾到创世记十七章开头,中间经过了十三年之久,他有足够的时间反思自己对神有多么不忠心。他有时间思考自己的失败。因此,这时他能认识并称谢神向他显现,因这是出于神的恩典。尽管发生这一切的事,伟大的君王再次向亏负祂的人显现,坚定祂的约。人的失败不至于毁坏神的应许,因为我们的神是施恩典的神。

我们若看不出神与我们缔结关系——天堂之主与堕落罪人建立关系——是出于祂的大恩和俯就,我们就会渴望一位不会改变我们生命、也不会要求我们的神。毕竟,要是我们好到让神乐意接纳我们,那神还需要对我们的生命做什么呢?但那不是神在祂的约中所提供的;祂提供了祂自己,而你不可能和祂缔结关系,生命却毫无改变。

你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毕竟你不会期待结婚,却又不让婚姻来改变你的生活。想象某个人对你说:“是的,我结婚了,但我不会让婚姻影响我的生活。我可随意使用我的钱和我的时间,做我想做的。不,我才不花时间陪我妻子。我偶尔还是会和她说说话,不过只在我想要从她那里得到什么的时候。”

你一定会觉得这是很奇怪的表现——但人们却以为自己可以那样对待神。他们要神作他们的神,因为至少在他们死后,祂会带他们回天上,与祂自己同在;只不过,他们现在一点都不渴望与祂或与祂的子民同在!他们不想要与神建立关系,免得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变。但神只提供一种关系,神要作你的神,进入你生命,完全改变你的生命——否则他就完全不是你的神,你要承受这一切的后果。

来源:本文选自伊恩·杜古德《亚伯拉罕——应许和现实的落差》,郭熙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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