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博:艰难婚姻的盼望

问题:

听众安琪儿来信写道:“约翰牧师,我从小就是基督徒,总是期待着嫁给一位主内的好弟兄,使我可以更亲近神,让我对自己负责,并与我有共同的信仰。略过所有如何走到这一步的细节,最终,我嫁给了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但他的生活方式却与基督教的价值观和信仰背道而驰。我感到很失落。他不想离婚,我也不想活在罪中。我知道保罗教导我们要与不信的配偶同住,但那是神说的吗?我相信离婚不是神所喜悦的,但我不知道我的婚姻是否也是如此。”

约翰·派博牧师的回答:

这个问题很大,涉及的层面太多,更不用说“我略过所有的细节”这句话当中所蕴含的悲伤和沉重。安琪儿,请你了解,我在婚姻中已经尝到了足够多的烦恼,也已经听了足够多的烦恼的人的倾诉,所以我不会轻视你在这里说的任何一句话。而且我要本着严肃的态度说每一句话。

神的话

我们该说些什么呢?我要处理的第一个问题是她说的这句话:“我知道保罗教导我们要和不信的配偶同住,但那是神说的吗?”我不确定她在说什么,但我要处理一个她可能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的经文中,保罗对此有过教导,他针对一种情况说“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哥林多前书7:10),而就另一种情况又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哥林多前书7:12)。所以,我想知道安琪儿是否在想:“保罗是不是只是在这里发表他的观点,而这些并不是神的话?”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一下这段经文,花上几分钟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哥林多前书》7章10至11节,保罗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然后他又在接下来的12至13节中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我想知道这是否就是安琪儿的疑问——这是神的话,还是保罗的话?下面我会给出四个理由,来说明我为什么相信它们既是神的话,也是保罗的话。

四个理由

1.保罗被认为是主复活后受托的使徒之一,代表主说话。在《加拉太书》2章7至8节中,保罗说:“(他们)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保罗相信自己是受托的使徒之一,代表复活的基督说话。

2.在《哥林多前书》7章40节,即这章的末尾,他说:“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我相信保罗宣告了他所教导的是出于神的灵。他在整章里都是如此说的。

3.在《哥林多前书》14章37至38节中,保罗带着主耶稣的权柄惊人地宣告说:“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因此,在带着基督的权柄说话这个最实际的问题上,保罗做出了这个重大的宣告,连先知都应该顺服。

4.最后一点是关于“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和“我……说,不是主说”。这里他说“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是指,针对第一种情况,他从耶稣过去所说的话中得着了实际的、明确的教导,我们能从福音书的记载中找到。而针对第二种情况,当谈到与不信配偶的婚姻时,他在福音书对耶稣的历史记载中没有得着任何明确的教导。因此,他说:我正在对此作出使徒的权威判断,我从耶稣那里没有可以引用的。

在《马可福音》10章11至12节中,耶稣这样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很明显,在《马可福音》的记载中,保罗可以查证到这个传统。所以,在这一点上,他有明确的说法。

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好吧,那请告诉我们这是否适用于和一个不信的人结婚。”对于这个问题,即使你通读完四福音书,也不会发现耶稣曾经谈过。所以,我认为保罗在说“我……说,不是主说”,在这个意义上,主已经在他的历史生活中就这个问题说了话。但保罗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哥林多前书7:12-13)。

所以当安琪儿问:“神这样说了吗?这是神的旨意吗?”我的回答是:“是的”。

耶稣与不信的配偶

我认为在安琪儿的问题上还有一件事需要处理。她写道:“他(我丈夫)不想离婚,我也不想活在罪中。我相信离婚不是神所喜悦的,但我不知道我的婚姻是否也是如此。”我真希望自己能明白她在说什么。所以,我需要知道她说的“我不想活在罪中”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要做一些假设,这非常重要。我假设安琪儿所说的不是在她或她的孩子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也不是在她的丈夫可能会殴打她的情况下。若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应该向朋友和教会寻求保护,应该让教会和民政部门来制止丈夫的行为。所以,当她说她可能会陷在罪中的时候,我假设这些都不是她所说的那种情况。

那就一般的情况而言,她会不会因为做一个好妻子而让自己陷入罪中呢?我的回答是,《彼得前书》3章1至6节清楚地表明,做一个忠心、顺从的基督徒妻子,并不意味着你要跟随你的丈夫陷入罪中。这段经文的重点是,一个女人有了超越于她丈夫之上的全新的主,就要努力把她的丈夫感化过来,与她一起归向耶稣。

所以,如果她的丈夫要求她去做有罪的事,她应当谦卑地对丈夫这样说:“我愿意在这段婚姻中追随你。但你要我做一件有罪的事,就是要我得罪那在我生命中比你更有权柄的人——耶稣,那是我办不到的。”我想这是一种不犯罪的顺从方式。

安琪儿说:“我不知道我的婚姻是否令神喜悦?”这可能是我们最后能解决的问题。我只想对安琪儿说:你不应该关注你的婚姻是否讨主喜悦,而应该关注你是否讨主喜悦。所以在这里我要给你一些鼓励:

五个劝勉

1、《彼得前书》3章1至6节确切地解决了你的处境。它引导你去努力感化一个不遵守神话语的丈夫。我知道,这段经文并没有回答所有的问题,它留下了一些问题没有作答,但主已经把它给了我们,这是主给予我们婚姻的一份礼物。

2、第二个鼓励:主应许赐给你一切所需的恩典,好叫你自己得蒙喜悦。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哥林多后书9:8)。神会专门察看你是否犯罪,而不是你的丈夫,无论你的丈夫所作所为、所思所感是什么。

3、作为比喻,婚姻是忠心履约的比喻,而不是幸福履约的比喻。无论你心里或他心里有多难过,你们信守所许的愿,都是主所喜悦的。因为它表明了守约的真理,就是信守你们的婚姻之约表明了基督和祂的教会乃是守约的关系。

4、事情是可以改变的,即使过了很多年,也可以改变。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以弗所书3:20)。所以,不要将你的忠心依赖于你丈夫的改变,但是一定要不断地存着盼望祷告,不断扣响天国的门。

5、我要给你的最后一个鼓励是:即使你的婚姻到最后都达不到你的期望(哪个婚姻不是呢?)神也会在来世千百倍地报答你的忠心。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以弗所书6:8)。你的丈夫和朋友可能不知道你为了尽你所能地爱你的丈夫做出了多少次牺牲,但神知道这其中的每一次,祂说你会得到报答。我们所有的试炼,都要为我们成就将来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哥林多后书4:17)。


来源:作者约翰·派博(John Piper),版权归渴慕神 (Desiring God)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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