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想解决别人的问题 | 研经日课第78天默想
阅读经文:创世记38-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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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经文:“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创38:24)
卢梭曾写过一本书,书名叫《爱弥儿》,专门论述儿童教育。这本书对后来的教育思想影响深远,被认为是现代教育学的重要奠基之作。
可是,卢梭自己却不愿意教育,甚至养育自己的五个孩子。他宁愿把孩子送去孤儿院,也不愿意养育他们。
至始至终,卢梭想解决的都是这个世界的问题,别人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的问题。
自从始祖亚当犯罪以后,人就对别人的罪特别敏感,对自己的罪却特别迟钝。
当上帝问亚当,亚当就把罪归给夏娃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当上帝问夏娃,夏娃就把罪归给蛇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3:12-13)
当亚当犯罪时,他脑子里想的不是解决自己的罪,而是解决夏娃的罪;当夏娃犯罪时,她脑子里想的也不是解决自己的罪,而是解决蛇的罪。
罪人的本性,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不愿意解决自己的罪,而热衷于指出别人的罪,解决别人的罪。这种习惯,让罪人的心更加刚硬,更加没办法悔改。
在《创世记》38章,我们发现一个和亚当、夏娃一模一样的罪人犹大。他自己犯了淫乱,却不反省自己的罪,反要处死那个和他行淫的女人。当犹大和他玛行淫以后,《创世记》28章24节告诉我们后来的经过:
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他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创38:24)
根据这段经文,我们看见犹大和他玛行淫,两个人都犯罪。但是,犹大只想解决他玛的罪——烧死她,却对自己的罪视而不见。
这就像我们读圣经,我们非常容易透过经文看见别人的罪,但是,我们却缺乏这种能力——透过经文看见自己的罪。我们总是认为问题在别人身上,而不是在自己身上。
正如在《婚姻治愈指南》这本书里,保罗·区普牧师说:“对于这个堕落的世界中的所有人来说,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认为我们最大的问题出在自身以外,而不是出在自己身上。”
几百年后,犹大的后裔大卫王,也犯了和犹大一样的错误。
大卫和拔示巴行淫,甚至用计杀死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可是,大卫并不认罪,也不责备自己。
当他听见先知拿单说有个富户抢夺穷人的一只小母羊羔,他就恼怒那富户,指着耶和华发誓,说要处死这个富户。(撒下12:5)
谁知,拿单跟大卫说:“你就是那人!”(撒下12:7)
再过几百年,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到耶稣面前,叫嚷着要用石头打死她。
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拿石头打她。”(约8:7)结果,人群四散,不再敢拿石头打她。
无论是亚当、夏娃,还是犹大、大卫,或者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于别人的罪,他们总是义愤填膺,审判起来毫不留情。犹大想杀死他玛,大卫想杀死富户,文士和法利赛人想杀死行淫的妇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觉得自己其实更加需要悔改!
有人说,假悔改,会让你越来越自义,让你对别人的罪越来越愤怒——忍不住想要审判别人。但是,真悔改,却让人变得谦卑,让你对犯罪的人越来越有怜悯的心肠。
感谢主,我想犹大最后是真悔改。当犹大知道自己也是那个行淫的罪人以后,《创世记》28章26节告诉我们,犹大承认说:
“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
真悔改的表现,就是看见自己并不比你所知道的那个犯罪的人更有义。真的悔改,是下定决心,从此不再犯罪。
千百年来,人都想要解决别人的罪,却不想要解决自己的罪。所以,耶稣在《马太福音》7章3节质问我们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
人的本性,就是用电子显微镜看别人的罪——把别人的罪无限放大,却闭上眼睛,转眼不看自己的罪。因此,耶稣极力劝勉我们:“要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
如果犹大看不见自己的罪,他就没办法善待他玛;如果大卫看不见自己的罪,他就没办法怜悯富户;如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不见自己的罪,他们就没办法不打死那个行淫的妇人。
除非我们深深认识自己的罪,并且经历主耶稣的赦免,否则我们一定无法合神心意地看待另一个罪人,怜悯、挽回和帮助另一个罪人。
在教会中,其实充满像“他玛、富户、行淫妇人”这样深陷罪中的弟兄姊妹——不是和某人行淫,而是和世界行淫。我们要反思,对于这样的弟兄姊妹,我们常常是轻看他们、指责他们、藐视他们,还是怜悯他们,爱他们,为他们祷告,劝勉他们不要再犯罪?
如果我们像犹大那样对自己的罪有足够的认识,我想,我们的生命就会发生转变:从想要审判他们,转为怜悯他们,把他们带到耶稣面前,使他们在耶稣里得赦免,得激励,立志不再犯罪。
愿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拿单,指出我们的罪;愿我们更专注首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而不是去掉别人眼中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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